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设得到强有力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力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近日,经州政府同意下发了《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为下一步工作开创了良好开端。
《通知》明确了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州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同时还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赋予政府职能部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
《通知》强调了各县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设立“社会救助窗口”,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明确转介、转办服务流程等“一门受理”平台的搭建工作,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确保全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顺畅运行。
《通知》要求各县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引起高度重视,按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协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县工作顺利推进。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