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争取项目资金力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近年来,海北州民宗委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抢抓国家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机遇,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社会管理创新资金等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力度,强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迅速行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紧盯上级政策动向,深入吃透相关政策,先后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各县民族宗教部门等社会力量提报项目,深入项目县、乡、村、宗教活动场所等实地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等项目申报前的准备工作,例如针对西海影剧院舞台灯光设备年久失修严重影响演出效果实际,实地考察,提出维修建议并联合相关部门做预算,积极申报项目,落实项目资金20万元。
——对上联系,积极搞好沟通衔接。主要领导亲自跑,分管领导紧盯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争取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数次到省民委对口处室衔接汇报少数民族项目工作,保证了项目沟通连续性,今年一共申报项目36项,落实19项。
——深入挖掘,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重点,围绕对民族宗教领域的支持,不断充实一批有市场、有前景、牵动全局的新项目、大项目,重点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紧完善各项手续,一旦出台相关政策,做到及时上报,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例如在去年申报了特色村寨的基础上,今年申报的门源县仙米乡大庄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祁连县默勒镇老日根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
——强化领导,确保项目落实。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民宗、财政、发改、审计及相关乡镇、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事后验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技术部门在实地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编制了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报民宗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有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合理。
2014年度共争取到位政策性资金1621万元。其中民族宗教社会管理创新资金1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11万元;申报了藏传佛教寺院饮水工程项目资金1261万元,经省发改委4月16日第二批藏区发展项目协调会安排,海北州分配到寺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目前项目各项工作正在进行。
(州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