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六项工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门源县坚持把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着重从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草畜平衡发展补助等方面入手,加大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以补偿保护方式发展生态,全面构建生态型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实现门源县生态环境走向良性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门源特色的现代生态文明之路。
“十二五”以来,门源县投资5899万元完成生态建设任务13.06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921万亩,封山育林8.139万亩,新农村村庄绿化26个,义务植树192万株。投资6553万元保护天然林面积290万亩,投资4290.7万元有效管护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184万亩,投资350.6万元防治林业有害生物8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38.97%提高到现在的39%,森林蓄积量由“十一五”末的429.28万立方米提高到437.59万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类标准,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趋于平衡发展。
一是加大项目环保把关力度。林业环保部门结合国家和省州产业结构调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以发展民族新型无污染工业为引领,实行项目立项批复前,首先办理环评手续的第一道程序,着重加大符合环保要求的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及新能源、生态旅游等无污染企业的招商,走出了一条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是加大跟踪巡查力度。全力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坚持以多部门联动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所引入企业从开工建设到投产运行期间的环保巡查工作,对发现有环境污染苗头的企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有效避免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取得了招商引资和环境保护“双赢”成效。同时,全面加强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淘汰了三进碳化硅厂两台8000KVA落后产能,关闭了凯源水泥粉磨站,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能耗标准,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响应国家的产能政策,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借“外力”激“内力”,鼓励扶持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合力发展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十二五”以来,先后为青海海鑫矿业有限公司争取落实节能降耗资金30万元、门源县三进碳化硅厂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60万元,另外,积极为各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达774万元,用于企业发展和技术更新。
四是加大目标考核力度。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将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全县12个乡镇政府和林业、农牧、水利等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生态保护与发展列入年度经济目标考核中,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
五是加大防火防控力度。进入森林防火期前专门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专项防火责任书,安排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零报告值班制度,积极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全县各乡镇、国营林场、草场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及时纠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降低火灾发生隐患。
六是加大整顿清理力度。联合国土、农牧、水务、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对全县矿山企业、河道砂石料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按照“三不留”的工作原则,对河道砂石料场施工范围和各类作业设备进行了查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了施工单位借工程建设之名义乱采滥挖、超范围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