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基层司法所创新调解模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得到有效发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4年以来,我州各基层司法所创新调解模式,加大支持力度,规范调解程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调处、法制宣传职能,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和复杂疑难纠纷,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把人民调解工作与调处工作结合起来,利用农村人民调解员熟悉农村情况、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先期介入调解,中期配合调处,后期跟踪回访,有效的缓和了矛盾,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员同时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员,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为生活困难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解决困难纠纷建立起一条新的渠道;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建立动力机制,在实行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制度的同时落实了“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经费管理办法,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规范调解程序,所有调解案件均统一使用规范性文书,将其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并向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调解员证,实行持证调解,保证调解工作合法规范。2014年,我州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21件,调处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08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