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
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门源回族自治县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成为海北州第一个也是唯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县。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中央文明委为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在各省(区、市)前列,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城区)而设立的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门源县以全局视野和整体思维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考虑,投入资金推进文明县城创建。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支撑点,建立了整体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强势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着力抓好一系列宣传造势,积极采用宣传媒体、载体、工具和手段,多层面、多视觉、多方位开展舆论宣传,最大限度地动员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参与配合,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创新工作方法,确定了选树典型、思想道德建设、民族团结、平安门源等创建载体,覆盖社会方方面面,提出相应具体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狠抓“文化门源”建设,门源古城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回族宴席曲和华热服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华热窝儿药枕、藏毯、刺绣、奶皮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和保护;以改善城镇环境提高群众素质为着力点,投巨资大力实施了县城道路、供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和县城外延拓展区建设,全面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暨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力打造了文明县城形象;突出重视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投入,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全部完成投入使用,教育资源得到全面优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得到新提高;平安创建成果显著,社会秩序和谐井然,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县”殊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收入显著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以养老、就业再就业、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