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多措并举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规范海北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改变目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积压学员较多,培训质量低下等问题,近日,海北州交通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海北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改变目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积压学员较多,培训质量低下等问题,近日,海北州交通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工作。

一是整顿驾培机构。以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驾培市场为目标,规定从51日起,各县异地进行培训的驾培分校全面停止培训,各县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监督落实,对异地驾校培训车辆进行清理,对仍然异地培训的车辆进行扣押,对异地培训的学员不能进行审核盖章,车管所不预约考试。同时对已过期或未持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不按教学大纲施教以及在教学过程中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的教练员,由各县运输管理机构全面进行清理,不能从事教学活动,并列入黑名单。

二是加强培训监管。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学校的监管,规定从51日起各驾驶员培训学校不得招收新学员,待积压学员符合省交警总队、省运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辆小型教练车每批次培训、考试数量额度为10人,每辆大中型教练车每批次培训、考试数量额度为五人”,并作出由各县运所审核后,报州运管处备案,防止盲目增加学员造成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对今年年初开始所有已报名的学员登记造册,并报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和州运管处备案,督促驾驶员培训学校制定培训计划,集中精力消化积压学员取得驾驶资格。

三是严格资格审核。要求对学员《培训记录》对照《学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凡不在表册的学员一律不得给予审核,通过审核的除加盖培训审核盖外,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州车管所不予受理考试。

四是规范考试程序。要求州车管所对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预约的考生要严格审查其资格,凡没有各县运输管理机构按科目审核,并盖有审核章和运输管理机构公章的,一律不得安排考试。

(海北州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