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改进工作作风
今年来,门源县围绕中央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若干规定,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州县委、州县政府17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深度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作风建设,营造了文明节俭、清廉的工作氛围。
一是抓住重要节点,落实各项规定。全县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搞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借婚丧之名,趁机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并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令行禁止,正风肃纪。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门源县进一步完善重申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重申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村财乡管县审制度。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不干涉村“两委”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公款旅游,规范了因公外出的程序,严禁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不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执行情况列入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使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起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取得实效。门源县以现场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和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及节假日封存等情况进行了2次明察暗访,3次集中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了18.7%、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1%、出国(境)费用、各类文件简报同比下降11%、评比表彰项目同比下降2.9%。
(门源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