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出台更加惠及民生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日,海北州制定出台了新的《海北州关于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规定》,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独()女户家庭在义务教育、医疗保健、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式职工薪资等方面制定出一系列奖励优惠措施。

一是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期间逐步将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

二是奖励扶助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从1160元提高到1360元,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的家庭的扶助金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同时,对农牧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考取大学或中专以上学校时,一次性分别给予大学本科4000元、大专3000元、中专2000元的助学金,对生育两个女孩后落实结扎措施的农牧区双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是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进一步明确。涉及双女户奖励的规定,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之日为界点(2014327日),考取大学或中专以上学校、落实结扎术时间在界点之前,二孩生育间隔未达到4年的,按原政策执行。考取大学或中专以上学校、落实结扎术时间在界点之后,取消二孩4年间隔限制,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由于二孩间隔未达到4年,未纳入县财政统一交纳个人参合金的双女户家庭,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之日(2014327日)起,统一由县财政代缴个人参合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个人参合金提高5%的报销比例。

四是计生服务人员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规定》中明确提出县乡(镇)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式职工,凡在计划生育岗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从下月起在本人级别(薪级)工资基础上固定晋升一档(级)工资。州、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经费及重点干预经费每年分别为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