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采取九项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积极推动海北州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海北州将采取九项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持续。严格执行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参建队伍,招标必须按程序报批。同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二是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将严格落实五方主体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并将其信息统一管理归档。三是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突出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地位,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工期,严格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确保工程建设合理费用,建设单位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四是严格实行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制度。依法实施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负总责。五是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提高勘察设计服务水平,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作用,确保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切实加强材料设备进场管理,严格现场带值班管理。六是加快推进制度机构建设。建立告知通报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七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积极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对检查认定有各类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相关处罚。八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九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质量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狠抓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并严肃事故查处,建设过程中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追究各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