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建设行政领导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根据省、州《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今年4月、5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复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省、州《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今年4月、5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复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7月份开展了由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质保、安保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存在一些隐患和缺陷;安全文明施工与要求相差较大等问题。为此,检查组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5份、《停工整改通知单》5份、《整改通知单》9份。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州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分管副州长、四县分管副县长、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州县质监站站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通报会,并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州建设工程的监管,依法规范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州在建施工项目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即对所有建设项目分地区分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州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质监站责任落实到县,县局班子成员、科室成员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不间断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求从五个方面强化监管,抓好落实。一是强化现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要按照投标承诺派驻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审查、验收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风险分析、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二是充分发挥监理的工程控制作用。项目总监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做到既要管质量又要管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切实加强材料设备进场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编制装卸专项方案、专项验收及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四是严格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管理。州、县质量安全监督员要日常不间断深入工地,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采用督查抽查、监督检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辅以必要的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对工程现场安全及实体结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和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不断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及检查力度,对存在隐患和问题较多的施工项目跟踪督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对没有抽查到的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州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