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将183名贫困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低保及农牧区五保范围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开展以来,我州民政系统始终坚持“托底线、保基本、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州社会救助工作,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开展以来,我州民政系统始终坚持“托底线、保基本、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州社会救助工作,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州183名生活贫困符合保障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农牧区五保范围(其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1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3名;农牧区五保供养对象39名),较去年增加了18人,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