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社会救助工作突现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今年来,门源县民政事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以为民办实事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民生,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了新亮点、新特色

今年来,门源县民政事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以为民办实事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民生,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了新亮点、新特色。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依托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平台,制定并运行了由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查工作机制,在城乡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就业保险、住房存款、养老金、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探索建立了统一的“救助服务窗口”。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服务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了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了“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开展了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民政助理员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四是统一规范了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