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做好州本级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一是提标政策落实。从2015年起,将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每人每天4元(全年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达到每生每年800元。
二是经费投入落实。为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2015年西海镇地区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96.88万元,对2461名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三是资金监管落实。对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坚持“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管理原则,从原料采购、资金支付、财务核算及信息公示等环节入手,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