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年来,我州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上水平、升台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细化工作管理,相继制发了《海北州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办法》、《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建立了海北州低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海北州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社会救助“救急难”试点和低保重新核定工作的有效实施,实现了救助工作的再突破,为促进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谐,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目前,全州共纳入城乡低保户1.3万户2.7万人,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3亿元。城乡救助保障分别标准由“十二五”初期的228元和120元(每人每月),上涨至目前的363元和205元(每人每月);临时救助由原来的最高3000元提高至20000元;大病医疗保险保障上线也大幅度提升,各项机制的健全和举措的实施,有效保障了低保困难群众以及因病、因灾而突遇困难的家庭的基本生活,为我州“两个先行”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和谐文明新海北做出了贡献。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