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点亮门源人民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5年,在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门源县在充分借鉴去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村庄详规科学编制、共建单位帮扶支持、项目资金多方整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等关键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较好完成了以“四改四清治六乱”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作任务,多措并举,实现“七个注重”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2015年,在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门源县在充分借鉴去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村庄详规科学编制、共建单位帮扶支持、项目资金多方整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等关键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较好完成了以四改四清治六乱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作任务,多措并举,实现七个注重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一)注重机制建设,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严格按照省州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和时限要求,制定印发了《门源县2015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和指导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县2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形式开展了联点包村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点村建设工作的进度、建设内容、存在问题及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注重规划引领,着力增强新村服务能力。严格按照生产区与生活区适度分离和一村一规划、一村一风格、一村一特点的总体思路,以彰显民俗特色为前提,以整村或整社推进为原则,广泛听取民意、汲取民智,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庭院门面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群众文化广场以及产业功能区定位、后续产业培育等方面,科学编制了村庄规划,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为打造生活舒适、生态优美、生产有序、邻里和睦的美丽乡村,增强新村服务能力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注重舆论造势,着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结合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活动,及时通过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党员会和走门串户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引导工作,营造了全县上下人人支持、人人服务、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期间,全县共召开群众会402次、党员会580次、走门串户20677户、印发宣传资料26105余份,(其中13个省定建设村共召开群众会220次、党员会243次、走门串户10321户、印发宣传资料10442余份)并于811日举办了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观摩会,宣传面、群众知晓率达100%

(四)注重沟通对接,着力充实共建建设内涵。今年共有110家单位与门源县32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签订了共建帮扶协议,协议资金达3934.1万元(13个省定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协议资金达2369.36万元),协议涉及道路桥梁建设,文化广场、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推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五)注重项目支撑,着力夯实村庄基础设施。坚持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在不改变资金来源渠道、安排主体及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全县危旧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饮水安全、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一批广受群众欢迎的涉农惠农项目及资金最大限度地向建设村倾斜捆绑、集中实施,确保了建设效果的最大化。期间,省州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达5219.8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达13066万元,共建帮扶资金达3934.1万元,共整合各类涉农项目6项,涉及资金达5013.05万元(其中13个省定建设村省州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达3162.7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达4346.3万元,共建帮扶资金达2369.36万元,共整合各类涉农项目6项,涉及资金达3095.05万元),各项补助资金到位率为100%

(六)注重稳步建设,着力推进建设工作进程。在广泛深入宣传引导的同时,县、乡两级统筹规划,以四清四改治六乱为重点,积极采取统一组织施工力量、统一购置建筑材料、统一施工标准等得力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建设村场面紧张繁忙,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有序,今年共拆除旧式围墙27.15米、拆除乱搭乱建4463余处、拆除厕所2298处、拆除破旧圈棚1548处;共新建大门4381合、围墙25.07万米、粉刷美化墙体45.12万平方米(13个省定建设村共拆除旧式围墙17.61万米、拆除乱搭乱建1985余处、拆除厕所1042处、拆除破旧圈棚548处;共新建大门2117合、围墙17.03万米、粉刷美化墙体25.26万平方米)完工率达100%

(七)注重措施落实,着力深化后续管护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巩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果,继续激发农牧民群众牢固树立健康、环保、整洁的环保意识,门源县引导各乡镇以建立健全后续管护保洁制度为抓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后期管护制度,完善了村规民约,落实了保洁人员,达到了有保洁员、有报酬、有清运工具、有制度的四有标准,确保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管眼前走向管长远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