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全面提高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年来,海北州农牧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年供养标准分别按当地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70%和80%确定。据统计,2014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9726元,比上年增长了12.4%,随着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我州五保供养标准全面提高,2015年全州五保供养平均标准达到7000元,比上年提高14%,其中:集中供养平均标准达到8217元,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6696元。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