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认真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9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海北州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年初制定年休假计划,完善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建立单位年休假台账,做好应休未休及未休满年休假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审核发放工作。目前,海北州2015年度应休未休和未休满年休假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已全部发放完成。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落实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保障高原地区职工身心健康的有效措施,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做好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年休假计划,完善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建立单位年休假台账,年休假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应休未休及未休满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发放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年休假制度的作用。
(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