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5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海北州自201212月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共收取大病医疗保险费1223.21万元,支付3637万元, 2687人次享受到大病医疗保险补偿。

刚察县哈尔盖镇公贡麻村的旦巴扎西因患白血病到北京治疗,花费近59万元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报销10万元后,人保财险公司从大病医疗保险中又给赔付了33万余元,合计报付达到43万元。门源县青石嘴镇马敏瑞因患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先后11次住院,共花费112.83万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20万元以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53万元余元,合计报销达到73万元,其中:20145月做完骨髓移植术后花费近39.3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45万元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达到19.26万元,合计报销27.71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减轻了这部分人的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我州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