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国税局“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消息来源:州国税局
为确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门源县国税局在充分研究学习的基础上,按照省局提出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配合有力、上线运行平稳”的总体要求,采取了“四项保障”措施,为系统按期上线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机构保障。成立了由主管局领导负责,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动车税控系统推行工作小组。
二是人员保障。系统推行工作按照流转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具体实施步骤分配到各职能部门。
三是技术保障。严格按照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技术环境保障工作,为税控系统推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是宣传保障。积极向开票方和受票方纳税人进行宣传、培训,保证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顺利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