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国税局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出安排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消息来源:州国税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州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促进民族团结,近日,海北州国税局印发了《2010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安排意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出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各级领导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具体工作的督导力度,在巩固现有的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贯彻和落实民族政策,进一步推动国税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
明确主要任务。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氛围。突出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这个重点,深入联点帮扶单位办1-2件实事。二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使民族团结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三要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突出党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学习这个重点,在各族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活动和国家扶持藏区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形式教育,加大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主题教育。四要认真组织开展8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定人员,定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系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二是把宣传活动与国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查找不足、解决问题;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 “寻找身边榜样树立先进典型 ”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国税文明建设,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大造舆论声势,使民族团结宣传工作有声有势,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拟稿人:李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