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海北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乡村教师队伍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日前,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北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将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实施方案》提出将完善乡村教师及时补充机制、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措施,更好地保障乡村教师各方面待遇。《实施方案》明确将严格执行“省定标准、市州招考、县管校聘”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严把乡村教师入口关;在职称评聘方面,降低了乡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计算机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并明确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城镇学校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期间不受岗位限制,实行跨校评聘;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实行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乡村教师每年体检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实行师范类毕业生乡村教师任教,且与学校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按毕业院校学制年限本、专科每年6000元,研究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省、州和县分别对乡村教师20年以上、15年以上和10年以上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我州还将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并通过加强优秀教师资源城乡间流动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工作任教。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并建立乡村教师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