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举办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3日
消息来源:州编办
为顺利推进州县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做好部门“三定”工作,根据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3月31日上午,海北州编办举办了州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班,州政府各部门负责起草“三定”规定(草案)的工作人员和各县编办主任参加了培训,部分部门的领导也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州编办主任王骊军同志主持讲课。王骊军同志在培训班上就海北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的地位和作用、基本要求、共性问题、制定程序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州县实际,举例进行了说明。明确强调:在制定部门“三定”时,重点要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明确职责分工为重点,以强化部门责任为关键,以调整机构编制为原则,机构和编制要在总量范围内调整,不得突破总量。同时对拟订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围绕“三定”中的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附则及文字规范等作了说明和解释。
王骊军主任最后要求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草案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力求把每个部门的“三定”规定都做得准确、规范、合理,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三定”规定草案的拟订工作。
培训班上,还印发了某局“三定”规定草案样本材料,供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草案时参考。
通过培训,使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三定”规定草案起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规范,为加快推进州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