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交通运输局以五项措施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切实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高效完成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海北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薄弱环节和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遏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出狠招、动真格,以五项措施对全州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健全机构,认真开展“清欠”工作。

为全面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州、县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早安排、早部署,及时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督导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为“清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严格按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的《海北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管”的保障机制,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将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和有关劳务单位,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所负有的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落实到位。工程开工之初,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及劳务单位负责人,召开农民工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发挥各方合力,建立管理台账,确保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积极探索施工企业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款中的劳务费单独列入帐户管理,防止出现拖欠工资情况不清而造成监管难的问题。

  三是严格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

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查处串通投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投标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借资挂靠投标、转包分包工程的现象比较突出,中标施工总承包企业往往自己抽身而出,没有承担应有的施工主体管理责任,将工程违规发包、分包给不具备能力的小企业或个人,造成对工程施工管理的失控,继而引发合同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认真严格落实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对违规转包、分包,借资于他人投标和存在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对其进行曝光,年度信用考核时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从而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履约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因转包、分包而引发的合同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

  四是加大对工程的日常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排查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对工程的日常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排查力度,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在建的交通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不存侥幸,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项目管理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有高度的前瞻性,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要全面掌控,严格按照工程价款支付程序,合理运用工程价款支付工具,督促施工企业按劳务合同规定进行工资支付,对发现的“拖欠”苗头,不推诿、不拖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要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工程建设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可按规定通过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和其他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对恶意欠薪逃匿的,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苗头,州、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完善应急保障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努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