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达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045.5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的生活水平,减轻其家庭负担,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截至目前,海北州州、县财政已下达2016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045.3万元,其中:省级下达2930万元,地方配套115.5万元。全州义务教育阶段19407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其中小学生12427名、初中生6980名。我州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在省定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700元基础上,增加地方补助小学、初中每生每年500元,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00,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兑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边远和贫困而失学”的承诺。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