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低保兜底扶贫工作
为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海北州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五项措施”, 在“低保兜底”扶贫上狠下功夫,做到应兜尽兜、兜住兜牢,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动态管理,精准施保,确保“两线合一”保障对象得到“精准”兜底。充分利用信息化核对平台,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对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政策措施后,摆脱贫困的低保家庭,实行脱贫逐户销号,及时调整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退尽退,确保精准兜底,让困难群众共享全面小康建设成果。截至目前,全州精准认定“两线合一”保障对象22663人。
二是提高标准,合理分档,确保“两线合一”保障对象得到“精准”帮扶。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州农村牧区低保对象按三种类型进行管理和实施分档生活补助。即: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724人,实行完全低保兜底保障,平均按照25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再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对原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9307人,平均按照2016元/人/年补助,同时,扶贫部门给予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对新增的10632人低保对象,平均按照400元/人/年补助,同时,扶贫部门给予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
三是建立机制,部门联动,确保“两线合一” 保障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州30个乡镇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救助标识,公开救助政策、明确救助对象、规范救助程序、规定救助时限,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统一受理和转办救助申请,做到救助政策有机衔接、救助资金合理整合、救助数据共享使用,提升救助综合效能,提高救助时限和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事项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强化问责,确保“两线合一”工作“阳光”操作,“透明”运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州低保资金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足额、及时社会化发放。同时,州、县均建立了低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设立了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管检查结果与低保补助资金及工作奖补经费挂钩。对低保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中存在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两线合一”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五是健全特惠保障措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助推精准扶贫工作。针对全州2724名无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除享受低保兜底政策外,采取分类施保原则,对346名低保对象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政策,对1838名低保对象实施了老年人保障政策,对341名低保对象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政策,对199名低保对象实施了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同时,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的临时致贫或返贫群众,统筹各领域救助资源,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力度,努力减少因灾、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共为3906人实施临时救助,支出救助资金572.8万元,人均救助1466元;为19934人实施医疗救助,支出救助资金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