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今年以来,按照省、州委改革决策部署,我州脱贫攻坚在各行业部门的协同推进下,紧紧围绕州委“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创新机制、明确责任,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三个“强化”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强化组织领导。州、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双组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及时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推进会,部署脱贫攻坚具体工作。加强工作力量。州县两级抽调35名骨干,成立了脱贫攻坚办公室,其中:州级抽调8人,门源县抽调10人,祁连县抽调3人,刚察县抽调10人,海晏县抽调4人。同时,刚察、海晏两县在乡镇一级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站,刚察县还在村一级设立了脱贫攻坚工作室。强化责任落实。州、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明确了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对脱贫攻坚实行了挂图作战。
一个“精准”实现贫困户动态管理。按照中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部署,采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识别法,开展贫困人口“两线合一”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对个别对象不准、数据不实的村,重新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再次核查核实,全州确定出贫困村86个,贫困人口7133 户22663人。根据“两线合一”政策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其中:一般贫困户3105户10632人,低保贫困户2755户9307人,低保户1273户2724人。按照致贫原因分类:因病致贫为2636户8799人,占38.83%;因残致贫为784户2440人,占10.78%;因学致贫为374户1403人,占6.2%;因灾致贫为79户272人,占1.2%;缺土地致贫196户588人,占2.6%;缺技术致贫402户1367人,占6%;缺水致贫7户21人, 占0.09%;缺劳力致贫1019户2696人,占11.89%;缺资金致贫1100户3530人,占15.58%;交通条件落后致贫22户73人,占0.32%;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441户1321人,占5.83%。针对以上致贫原因,制定因户因人帮扶实施计划,做到精准施策。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建成了精准扶贫分类建档立卡信息库,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动态分类管理。并实行差别化低保政策,今年,根据据实补差的原则,对一般贫困户人均按照400元补助进行补助;低保贫困户人均按照2016元进行补助;低保户人均按照2500元进行补助,不再安排脱贫项目。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的临时性致贫或返贫群众,及时采取临时及医疗救助政策,共为3906人实施临时救助,支出救助资金572.8万元,人均救助1466元。
“1+20”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按照“措施到户、资金到户、项目到户、效益到户”的原则,针对全州86个贫困村7133 户2.27万贫困群众各类致贫原因,制定下发《海北州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八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及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着重将培育富民产业、提升劳动力素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作为整体脱贫的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产业、资产收益、易地搬迁、转移就业、生态保护、发展教育、医疗保险和救助、农村低保制度兜底八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配套制定贫困村路网通畅、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农牧户住房改造、电力畅通、整合涉农及相关资金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惠民工程、旅游扶贫以及扶贫资金督查等十二个专项方案,构建了以《州委、州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两年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1+20”政策保障体系,同时,建立了精准脱贫、扶贫资金投入保障、金融扶贫、考核奖励、部门合力攻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公示公告及督查专项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机制保障。
四级联动扎实开展结对认亲。结合“三基”建设、“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全面推行州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乡镇、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的工作机制,30名州级领导联点25个乡镇,107名县级干部联系96个重点村。制定了《关于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工作机制的方案》和《2016全州干部下乡开展“三带三推”活动实施方案》,现有结对帮扶单位394个,其中:省直单位11个、州直单位86个、县直和乡镇单位323个。6532名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认亲帮户(省直选派673名,州直选派1388名,县直选派3950名,乡镇选派521名),结对帮扶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在工作的推进上,各单位领导亲力亲为,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到联点村,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及时上门“认亲”慰问座谈,发放“结对认亲卡”,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定“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各联点帮扶单位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及产业扶贫资金等达6458.18万元,发放各类物品及慰问金350.6万余元。资助贫困学生515名,资助资金16.28万元;帮扶贫困户(贫困老党员等)1001人,资助资金21.56万元;共举办培训班43期1678人;劳务输出1011人。
严派干部,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钩。立足发展“选”干部、提升素质“派”干部、能上能下“管”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用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将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副职领导或后备干部选出来、派下去,86个贫困村304名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成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并按照《海北州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管理细则》,落实任务,健全管理,强化考核,实现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