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部门理顺政府采购监管理念多措并举创新政府采购监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几年来,政府采购规模范围不断扩大,2014年全州政府采购规模2.2亿元、2015年9.25亿元、2016年11月突破10亿元。从近3年的情况看,政府集中采购结构不断优化,以推进政府采购流程和信息化支撑,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监管理念,多措并举创新政府采购监管。
一是政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在采购需求管理上,引导采购人加强需求管理,强化“先确定需求后竞争报价采购”的公平交易规则,有效推动“物有所值”目标实现。在采购结果管理上,完善采购结果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履约验收行为,切实维护了采购人利益,规范供应商行为。
二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在“放”上,减少简化审核流程,压缩审核时间,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在“管”上,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探索建立代理机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推行评审专家承诺制、属地化管理和多方评价制度,强化评审专家责任,建立优胜劣汰。在“服”上,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能力,依法保护各方权益,为采购各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是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10-11月全州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送各类信息134项次,加强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推动采购活动的全流程公开透明,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做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的记录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报送、接收、查询、应用的自动化。引导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体现到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真正让缺乏诚信的人和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