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州落实资金1270万元,重点用于解决冬寒春荒和汛期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目前,救灾资金已分配下达各县,各县将按照救灾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州民政局要求,此次救灾资金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分批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势发放,确保发挥资金作用。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