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坚持民生优先为群众幸福加码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6年,门源坚持民生优先发展,紧紧围绕维护民利、保障民生的核心职责,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主动研判把握大扶贫工作态势,着力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

城乡低保均等覆盖。全县12个乡镇充分发挥村级事务监评会的优势作用,采取化整为零”“倒排评定”“五步工作法等措施共评定出低保扶贫对象331211600人,其中低保兜底人数为1811人。2016年共发放生活保障金1554.85万元;全县城镇低保对象33546409人,共发放2016年度生活保障金、燃料补贴等共计2451.44万元。

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提高救助标准的同时,进一步探索简化申请、审批手续,主动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有效缓解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截止201612月底,共为2386名农牧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累计报销住院医疗费524.94万元。同时,为全县18478名民政困难对象资助参合参保金184.78万元。

临时救助力度加大。全县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统筹落实资金,对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的暂时性困难给予一次性救助,使扶持救助对象尽快脱离困境。截止201610月,全县累计救助因病、因灾等突发性农牧区困难群众270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346.71万元。

五保供养水平提升。积极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着力抓好农牧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努力实现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474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424人,集中供养对象50(县敬老院30人,东川敬老院20),集中供养率9.7%。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共计发放农牧区五保供养金295.52万元。

社会福利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一体化工作,2016年度,全县为1475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294.98万元,为982名三、四级残疾人两项补贴49.08万元,确保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二是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共为全县852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特困老人和80周岁以上社会老人(包括空巢老人、独居和半失能老人),从8月份开始由青海安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标准进行上门服务,截止2016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35.72万元。三是积极做好老龄人员资金发放及统计工作,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652.78万元。四是积极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机制,共为全县60岁以上的2446名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29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支付7.43万元财政补贴参保金。同时,为自愿参保的6520名其他社会老人支付6.52万元财政资助参保金。

(门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