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落实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中小学家庭困难寄宿生的生活水平,减轻其家庭负担,确保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截至目前,州、县财政已下达2017年高中春季学期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697.19万元,其中:省级下达2409万元,州县级下达288.19万元。全州21755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其中小学生11352名、初中生6831名、高中生3572名。我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在省定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700元基础上,增加地方补助小学、初中每生每年500元,标准达到了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00元,另外我州自定高中寄宿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兑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边远和贫困而失学”的承诺。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