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海北 | 今日刚察天蓝水清草更绿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年来,刚察县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第一”理念,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抓住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三个重点”,通过采取全面排查、重点监控、集中整治等有效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分工合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到显著成效,今日刚察天蓝水清草更绿。

    该县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将生态环境区域划分为江仓商贸区、矿山企业、青藏铁路、国省道沿线及景区景点周边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4个生态环境整治片区进行了有效整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先后抽调14个部门和所属乡镇干部职工389余人(次),会同企业对废旧房屋、违章建筑、破旧广告牌匾、生活垃圾等“脏乱差”现象进行了分类整治,使江仓商贸区域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企业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积极开展矿坑回填,至目前,累计完成矿坑回填2328.25万方;全面落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三包”责任区和国省道交通沿线垃圾清理部门责任区域,累计投入资金2531万元,对青藏铁路、国省道沿线及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荣获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开展县域内无主矿山料坑调查,通过详细调查丈量和测算,确定了详细地点坐标、料坑面积、整治资金等。同时,根据“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将12个无主料坑全部列入“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方案,总投资4.8亿元。

    该县不断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2013年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投资20余万元,分别在饮用水源地周边设立警示牌和界标,通过刺丝网围栏和防护网围栏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投资117.6万元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检测全县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1处、纳入水利普查饮用水源地8处,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水质标准;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三条红线”四项控制指标。2016年,该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64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3107.67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183.89 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6.39 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4.1%、5.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207,同比提高0.0077。全县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同时,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分级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9套,台账系统录入率100%;开展了生态监测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目前,公布了该县2017年第一季度水质断面和县域空气达标情况;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3119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量0.2—0.4万吨,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1.6%;从2015年起连续2年对全县9家规模养殖场购置了粪污无害化处理设备圆柱型生物质煤成型机,其余30家养殖场目前粪便利用方式为堆积发酵还田利用。

    该县有效提升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省环保厅考核刚察县生态环境质量为“基本稳定”,并每年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生态功能考核经费,保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该县锅炉烟气未建设脱硫脱硝工艺,将一、二、三期供热工程申请纳入《青海省清洁取暖建设总体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和国家产业扶持资金改建燃煤锅炉为天然气锅炉,从源头和整体上减少硫化物、硝化物排放,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推进;对全县14家成品油零售企业油气回收改造进行督察,截至目前,已改造8家,未改造6家在建设项目监管方面,成立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力度。2013年以来,共计备案环境影响报告书2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0本、环境影响登记表120余份。征收排污费150万元。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7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余起、办理各类信访2起,“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

    该县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该县共涉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6家,其中未批先建企业6家,久拖未验30家。经县环保部门加强现场环境监察,加大限期治理督察,目前6家未批先建企业中已完成完善备案3家、已委托编制报告1家、完成审核1家,协调办理1家。30家久拖未验企业中已委托编制验收报告6家、验收2家、上报验收报告2家、限期整改2家、在建1家、停产17家;贡公麻仁青储煤场有5家储煤业主,共储存原煤2万余吨,6月底完成清理,并督促储煤场业主做好场地平整、各项称重计量设施拆除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