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建局三项措施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0号)的安排部署,州住建局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采取支部会和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开展意见的学习,努力使意见精神贯穿到基层深处。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施工项目进场人员登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各项管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面向施工工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实施住房保障。按照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有关规定,对进城务工流动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经社区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并加强后续管理。
(州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