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门源县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日,海北州渔政执法支队在门源县开展了水产品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精神和《大通河自然保护区》通知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通河自然保护区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农牧民群众认识到大通河自然保护区禁渔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保护大通河自然保护区土著渔类的行动中来。
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此次宣传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7人,车辆2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60余份,横幅3条,参加农民群众80余人。我支队渔政人员在重点对门源县搞好宣传工作,说服有捕捞大通河自然保护区土著鱼类的,习惯农户不再入大通河自然保护区捕鱼工作。
(州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