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落实590万元救灾资金确保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5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7年,我州部分地区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同程度受损。为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冬寒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期,我州落实救灾资金590万元,重点用于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目前,救灾资金已分配下达各县,各县将按照救灾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州民政局要求,此次救灾资金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分批发放,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确保发挥资金作用。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