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纪委监察委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313日,海晏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州纪委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启峰,县政协副主席海青出席会议,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纪委纪检组、县委巡察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李旭贞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李旭贞同志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扶贫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扶贫领域所有项目资金,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查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体责任,及时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平台,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要通过提前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自查贫困村实施的项目资金以及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变上访下访,及时排查和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发现问题仍不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监管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监管的责任,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加强项目的审批、资金的拨付、资产资源的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惠农项目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乡镇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尊重民意,考虑各村实际,真正把村上和群众需要的项目实施好,坚决防止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长期滞留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做好各村项目资金监督工作和公示公开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领办1-2个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做到亲自督办。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整合发挥纪检组、党风政风室、执纪监督室和巡察的工作力量,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政策不落实、工作不扎实,项目资金不公开不透明,工作履职不力,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弄虚作假等问题。

 

张启峰同志就目前海晏县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结合今年全县开展的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把扶贫领域的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监管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不当甩手掌柜二是务必做好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乡镇纪委、巡察组要提前着手,加强下访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第一时间识别、甄别,就有关问题进行解释,第一时间答复清楚、答复到位,及时化解矛盾,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