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采流程落实“放管服”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放权、管理、服务”已经成为当下各行各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实际行动。2018年,州本级进一步规范、优化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支(拨)付流程,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政采“放管服”。
州本级财政将政府采购活动从开始的资金下达到最后的合同公告及备案,全流程采取了“简化+优化”模式,简化优化政府采购资金下达和资金支付流程、优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流程。
对于政府采购资金下达流程,取消资金下达后转入采购专户的流程,将根据采购合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达至预算单位。对于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流程,取消财政部门审核的流程,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在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后,根据《政府采购验收单及支付单》、合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等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存档。
规范优化政采流程,提升了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强化了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