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查取消102项证明事项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消息来源:海东时报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省司法厅派出检查小组深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大街派出所、南滩派出所、南滩街道办事处、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40多个群众办事窗口,对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通过检查了解到,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取消102项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明确取消的证明事项基本不再要求提供。

  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登记环节已经取消纳税情况证明、不属于违章建筑证明、法人地位证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技工院校许可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消防证明。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年审时,不再要求退休人员提供健在证明、在世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专门的识别软件在手机上就可以认证,此外还采取部门信息核验,公安数据比对等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审核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亲属证明,凭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其他档案材料就可以办理;取消异地疾病证明、异地突发病证明、异地居住审核证明、异地医疗费发票证明,申请人仅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或者病案首页就可以报销异地就诊医疗费,减少群众来回跑的次数,方便群众办事。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滩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政府,取消了涉及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商登记等方面的证明事项。同时,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时,取消婚姻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证明、家庭住房证明,采取查看有效证件、部门信息核验、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北大街公安派出所、南滩公安派出所已取消变更姓名信息证明、原户籍所在地证明、拆迁证明、同意落户证明。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取消房产继承过户证明,在申请人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时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提供的亲属关系档案。个人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有了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