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国税局减免税跟踪问效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近年来,海北州国税局高度重视减免税管理工作,尤其是2009年,减免各类税收达3798.45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289.54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226.19万元,减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近46.72万元,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236万元。此外,还批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9.95万元,办理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00万元。通过卓有成效的减免税管理工作,对全州人民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等多重压力,实现全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保增长”作用显著。首先,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全州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9585万元,同比增长43.42%,增收5929万元,其中全州入库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44.01%,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36.15%。第二,增值税转型政策效果突显。2009年,全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10002.94万元,增长462.76%,远远高于该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年一般纳税人共办理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00万元,同时,批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9.95万元。第三,减免税极大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的发展。2005年至2008年,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获得的减免税金快速增长,累计减免5531.38万元,年均减免超过1000万元。仅2009年,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122.5万元,占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额的96.79%。按照减免税金50%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计算,相当于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2009年就拉动海北地方经济增长0.42个百分点,成为保增长的重要措施。
二是“保民生”取得成效。按西部大开发企业每年享受减免税金3.67%用于补充劳动力扩大就业计算,可新增就业岗位44个。同时,2009年,减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近46.72万元,共为704户纳税人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1.4余万元,免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289.54万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对于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消费需求,提高生活水平,扩大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促消费”税收政策得到执行。2009年,我局共为935辆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征车辆购置税236万元。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进一步进入到普通家庭起到了催化剂作用,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撰稿人: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