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儿“撑腰”,门源一丈人竟拿刀砍女婿!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消息来源:海北新媒
近日,门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邓某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家人本应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可门源县某村民因未正确处理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引发一起刑事案件。近日,门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害人吉某系被告人邓某家的上门女婿。2018年3月11日晚,醉酒后的被告人邓某在东卧室听到一墙之隔的西卧室内,同其一起喝过酒的女婿辱骂女儿,一怒之下,起身拿起卧室外案板上做饭用的菜刀冲过去,朝吉某的脖子砍,女儿邓小某见状便起床阻拦、劝开。经鉴定,被害人吉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杀人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双方之间有密切关系、被告人犯罪未遂、如实供述等法定酌定情节,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相处十余年,一家人从农村来到县城,女儿女婿打工,两个孙子上学,老人接送孙子,本应其乐融融,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归根结底是被告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法律意识淡漠。家庭、邻里间遇冲突矛盾要保持克制,正确处理。切不可冲动之下采取极端行为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家庭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