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财政及时拨付2009年度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124万元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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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成品油价上调对部分困难群众生活和社会公益性行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将省财政下拨的2009年第二批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24万元下达四县财政局。加上2009年下达的第一批补贴资金96万元,2009年度共下达我州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220万元。其中:门源96.8万元,祁连31.6万元,刚察37.2万元,海晏54.4万元。
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标准是:对国有林场平均每万亩管护面积补助258元;对城市公交行业的公交车辆每标台补助18850元(7米为1标台);对农村客运行业的农村客运车辆,每个座位补助285元;对出租车行业的出租车每辆补助2997元。同时,为鼓励“油改气”工作的进行,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的燃气车,均享受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为保证上述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广大受益群众手中,州财政局要求各地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县级行政首长负责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将第二批补贴资金于5月15日前足额兑现到每位受益者手中,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兑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