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海北】53处无主矿坑回填复绿…海北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消息来源:

近年来,海北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恢复“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的重中之重,海北州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全州53处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坑已纳入国家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总投资38990.35万元,治理面积3.08万亩。祁连山省级保护区内的22个矿点中,需开展整治的16宗已实现平整回填、边坡修复和种草复绿,已完成省级验收14宗,2宗正在积极推进。全面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治工作,探采矿点通过生态恢复等措施,114宗已完成109宗。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整治资金3.1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6万亩、采坑回填3082万方、地表覆土6482亩、种草复绿6482亩。同时,海北州做好矿业权退出的相关工作,使矿业权逐步稳妥退出,通过四轮商谈11宗矿业权谈成7宗。

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果,海北州着眼凝聚强大思想共识,积极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规划编制、产业培育、项目建设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凝聚了强大共识、营造了浓厚氛围。着眼加强统筹安排部署,积极承接中央和省州的决策部署以及整治方案、项目清单、督办通知等,全面梳理排查,将祁连山保护区内外所有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矿山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了“一企一策”“一坑多策”的整治措施。

海北州加强协调联动,既做好同省州县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纵向衔接,又做好同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横向协作,既注重强化地方政府的职责,又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对各县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和主体企业提出“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矿山环境问题整改、完善矿山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采取综合措施推进矿山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要求,形成了覆盖全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海北州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巡查督导、倒排工期、验收销号等制度。州县党政领导和国土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矿区,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核查等形式,发现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治进度和成效。对省州重点整改的矿山企业,由相关领导包干督导,并实行驻矿守候和蹲点督办;对省上反馈的督办意见,在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州县两级反复进行跟踪督办、全力确保成效。

海北州加强监管约束,制定了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通告,明确提出严禁无证勘探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严禁在境内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探矿、采矿活动。目前全州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范围内无1家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