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表彰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警(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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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村警队伍的荣誉感、使命感,激励在公安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治安大队、派出所和优秀村(社)警,促进全州农牧区警务建设,12月7日,海北州召开村警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7个全州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50名全州优秀村警进行了表彰。
此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州公安局设主会场,四县公安局设分会场。会议总结通报了2020年度全州村警工作,表彰奖励了全州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社)警,并进行了会议交流发言。
2020年,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海北工作实际,立足于加强社区农村警务建设的定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繁重的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创建“枫桥经验”海北模式为牵引,结合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村警“六大员”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打击整治强暴物品、“百万警进千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进村入户走访、收集情报、调解纠纷、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等方面,以多元化工作成效,成为了基层派出所警务工作重要的辅助力量,有效维护了全州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州安全稳定形势发生明确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公安队伍担当勇为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升。
州委政法委综治办专职负责人、州公安局各党委成员、州公安局村警办主管领导、州公安局各处室、各警种、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民警、四县(分)局治安大队长、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警代表参加会议。
海北州公安局关于表彰全州公安机关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社)警的决定
四县公安局、西海公安分局:
2020年,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要求,在州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结合海北公安工作实际,立足于加强社区农村警务建设的定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警务活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强化政治和责任担当,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村(社)警,不畏艰险、忠诚履职,坚守岗位、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在抗疫斗争最前沿,穿梭于村社治安防控建设的最前端,以顽强的作风、过硬的素质,出色完成了疫情防控、维护村社稳定、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等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村警队伍的荣誉感、使命感,奖励在公安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治安大队、派出所和优秀村(社)警,促进全州农牧区警务建设,根据《青海省村警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青公通[2017]5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州村警工作实际,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在2020年村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刚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7个全州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马学军等50名全州优秀村(社)警予以表彰,并对获得全州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7个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获得全州优秀村(社)警的个人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县治安部门、各派出所以及广大村(社)警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奋力开创海北公安村警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平安稳定和谐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0年度全州公安机关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社)警名单
海北州公安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2020年度全州公安机关村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村(社)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