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警方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消息来源:

近日,海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依法扣押假币23700元。

2020年12月3日,海晏县三角城镇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耿某某,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通过对耿某某的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为此人有再次实施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12月8日,耿某某拘留期满释放后前往西宁市,12月9日,该局民警在巡逻中获悉,耿某某再次来到先前入住的海晏县某宾馆房间内,形迹十分可疑,便依法对耿某某进行检查,发现随身持有面值100元的假币共237张,总面额23700元。经讯问,耿某某对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男,汉族,1963年10月11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户籍地:河南省潢川县付店镇尤树店村,身份证号码:4130241963********。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