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总河湖长令
2021年第1号
关于做好县乡村换届选举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河湖管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总河湖长、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已接近尾声,县乡两级也将陆续开展。为确保我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不断档、不断线,河湖管护队伍有序衔接,河湖管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就做好换届选举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河湖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行动自觉。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河长湖长的光荣使命。目前,各级河长湖长正从“有名”向“有实”“有能”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已经到了“啃硬骨头”和“真刀真枪”阶段,是考验各级河长湖长能否肩负重任、担当有为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着力建设“五个海北”的全局高度出发,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河长湖长要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到省委、省政府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更要自觉认识到承担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二、跟进换届结果,健全组织体系。河湖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是以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河长制湖长制能否实现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能否真正落地见效,河长湖长履职担当是关键。各县要把河湖长名录更新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换届选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换届人事调整到位,河湖长名录调整就要跟进到位,同步做好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更换工作,确保河湖长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程序不乱,实现无缝衔接。鉴于县乡村换届选举工作历时较长,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更换工作可本着“及时、节约”原则,按换届层次分批次开展,对个别名录信息发生变化的,以“临时贴”方式进行更新,待本轮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最新名录对需要更新的公示牌进行全面更新更换。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对新任河湖长进行业务培训或政策解读,使新任河湖长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河湖状况,了解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模式,迅速投入工作。
三、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河湖安澜。目前,全国疫情反弹风险持续加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较重,因此巩固好河湖管护领域疫情防控成果仍然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持续做好河湖巡查巡护、水源地管理、水质监测、涉河湖问题整改、供水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的河湖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敏感河段、重要河湖库及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测,严防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弃口罩、畜禽尸体等污染河湖。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实事求是、及时主动、正面引导的原则,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海北州总河湖长:尼玛卓玛 阿更登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