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出台“十二项措施”助推脱贫人口
稳就业促增收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3日 消息来源:

今年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发展环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疫情呈现反复多轮、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海北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五个海北”建设目标,结合州情实际,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打造劳务品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构建省际间劳务协作平台、发展乡村经济促进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支持就业载体吸纳、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全面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强化兜底保障等12个方面制定出台稳就业促增收“十二项措施”,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推送岗位、招聘服务、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拓展脱贫群众务工就业渠道,提高劳务收入水平。截至目前,全州实现脱贫劳动力务工9684人,完成省上下达年度9000人就业任务的107.6%。上半年,全州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3元,同比增长5.7%;全州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414.91元,同比增长6.35%,其中,工资收入达到2811.06元,占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37.91%。全州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州农牧民收入增幅,为实现年度脱贫群众、脱贫地区收入“两个高于”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制定政策重保障。在制定出台《海北州脱贫人口扩大就业促进增收十二项举措》的同时,配套出台《海北州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海北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并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的政策,为稳就业促增收提供政策保障。

(二)技能培训强素质。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在开展培训意愿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培训新模式,着力抓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全面助推培训工作提质增效。今年安排“雨露计划”资金220万元,培训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和农牧民低收入劳动力565名,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实现就业302名。

(三)以工代赈扩就业。今年以来,全州各地加快实施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安排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从事相关工作,拓宽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同时,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截至目前,带动周边群众2387人,其中脱贫群众930人参与劳动,发放劳务报酬325万元,人均增收3500元左右,全面增加农牧区劳动力劳务收入。

(四)公益岗位拓渠道。我州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公益性岗位,补齐就业“短板”。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兜底安置作用,拓展就业渠道,实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地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全州共安排公益性岗位4266人(次)。其中,生态管护员2400人,人均工资1200—3500元/月;村级就业联络员15人,人均工资每年2000元;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110人,人均工资1940元/月;道路管护员98人,人均工资4000元/年;光伏公益性岗位1643人(次)。

(五)转移就业促增收。各地各职能部门深入乡镇、村社对全州农牧区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基础台账,动态了解务工人员从事行业、劳务收入及生活状况。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直播带岗”活动,有效促进了人岗匹配,今年来共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现场招聘活动1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0.7万余个,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实现跨省转移6600余人次、省内跨州转移3200余人次,就业收入达1.03亿元。

:张绍鹏
撰稿:李积琛
编辑:刘东
供稿: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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