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这十年:义务教育从“两基”到“基本均衡”再到“优质均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在全面实现“两基”(即基本普及9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础上,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明确要求,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及时启动全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州4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顺利通过国家督导验收,并保持各项评估指标事后不降,办学水平和质量连年提升,确保复验复审年年合格,为全省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达标评估工作积累了经验,创新了样板,有力推动了全州教育事业的大踏步发展,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后,我州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主要里程碑。
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拉开了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序幕,我州海晏县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先试地区,规划于202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接受国家级督导评估,为全省乃至全国创建样板,积累经验。到2030年全面实现全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十年来,教育督导机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州县教育督导部门严格督导评估程序,明确督导评估内容,精心组织创建和验收工作,把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门槛”,严控评估指标系数,围绕保障入学机会、落实条件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与管理等4个方面17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年度检查复测,督促地方各级政府主动履职、持续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实现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的时代跨越。
十年来,地方政府义务教育责任落实有力推动。通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对地方各级政府形成了刚性约束。在教育督导的推动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普遍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民生工程的第一要务,摆上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各县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对党政一把手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着力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千方百计增加义务教育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十年来,“两基”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基本均衡是在全面实现“两基”的背景下启动的。由于当时条件有限,许多地方“两基”的基础很薄弱,反弹压力大。通过强力推进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更加凸显,“两基”成果得到了切实巩固。2012—2021年,全州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从99%进一步提高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91.8%提高至98.23%,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十年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基本均衡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近10年来,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财政累计投入20多亿元,全州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大幅改善。2012—2021年,全州新增校园建筑面积212254平方米,生均面积从10.4平方米增至18.05平方米;新增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57025平方米,生均面积从9.6平方米增至12.5平方米;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8173.4万元,生均值从458元增至2915元;图书生均值从19.6册增至37.6册;学校面貌有了根本改观;义务教育学校大都成为各县、各乡镇最牢固的建筑,最靓丽的风景。
十年来,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持续缩小。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差距。2022年全州监测复查结果显示,全州4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小学、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达标数值,需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2013—2022年,全州小学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从0.724降至0.279,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从0.347降至0.063,全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均大幅缩小。
十年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对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认定,重点关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通过近10年的实践探索,在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殊群体义务教育保障、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全州已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标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评估监测制度日益完善;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形成了稳定的工作机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巩固,州、县两级建立了监测复查机制;建立了全州控辍保学联防联控和常态化清零工作机制。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统领,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得到了全社会的充分认可。
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州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大,群众满意度更进一步提升。
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目标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质量,切实办好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不断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
编辑:马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