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工商部门大力开展封湖育鱼工作
今年以来,海北州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严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湟鱼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护湟鱼、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工商部门及时组织系统内干部深入学习《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政府对青海湖封湖育鱼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封湖育鱼重大战略决策的认识。同时,州县均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使此项工作有了思想、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封湖育鱼工作的社会氛围,整治期间,门源县通过召开经营户大会、座谈会,深入村庄、农牧户、餐饮店、农家乐以及市场、学校、社区、机关等单位发放宣传材料,深入细致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刚察县在辖区内悬挂横幅5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800余份;祁连县接到群众举报,查获青海湖湟鱼案件1起,此案正在调查之中。同时,对所有涉及湟鱼购销、加工行业挨门逐户进行了宣传,执法人员每到一处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有关封湖育鱼工作的目的及意义以及经营者责任等。
三是强化监管,明确经营者责任。为使此项工作责任到人,在签定《2010年封湖育鱼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各工商所与辖区内餐馆、饭店、食品等经营户签定《禁止销售渔鱼及其制品责任书》973份,要求每一户经营户都能自觉抵制偷捕、贩卖、加工、销售湟鱼的违法行为,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是强化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餐馆、蔬菜批发部、渡假村、宾馆等经营场所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大对餐饮及水产经营户的检查。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出动车辆84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700余户(次)。查处违法经营湟鱼案件1起(此案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