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多措并举赋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海北州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9日 消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

乡村教育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与保障,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海北州教育局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全面推动了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造了一支师德高尚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切实为海北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根基。

一是强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为目标导向,坚持不懈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师队伍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通过深化交流机制,落实以县为主的区域内校长、教师调配交流机制,每年选派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轮岗支教,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由城镇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同时完善补充机制,通过公开招录、公费师范生签约、特设岗位、见习岗位、顶岗支教等形式多渠道补充教师。“十三五”期间我州共补充教师311名,2021年结合跨地区、跨层级编制动态调整工作,统筹中小学编制40名专门用于省级公费师范生补充基层教师队伍,2022年至2023年,按照“县来县去”的原则,定向安置省内公费师范生95名,签约国家公费师范生25名,陆续补充到各县中小学。每年落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补助资金768.39万元,购买保教岗位882人,有效提升学前教育教师资源配备水平。进一步做强人才储备,组建骨干教师队伍,修订《海北州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推选确定183名覆盖全学段的州级骨干教师。制定《海北州高中后备校长选拔管理办法》,选拔校长后备人才25名,各县均建立学校校长后备人才库,为深化全州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人力支撑。

二是落实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激励乡村教师更好地为乡村教育事业服务,我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严格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和“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仅2022年度就为全州22所乡村学校(含教学点)共计发放教育资金349.81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教师综合待遇,强化了乡村教师福利保障,改善了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三是健全体系,完善职称评聘机制。结合乡村教师队伍实际,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基层教师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结合乡村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创新完善评价方式,畅通乡村教师职称晋升和评聘“双通道”,拓展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长期从教。近2年内共有22名乡村教师评定“双定向”职称。

四是提升素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2023年申请州级财政资金50万元、山东援建资金60万元用于州级教师培训工作,申报省教育厅支持市州教师培训项目6项,同时依托国培、省培计划,全面落实教师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教师参加培训87期,5751人次。各项培训有效提升了教师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提供了人才保障。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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