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州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全州民政系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落实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提高困难群众抗风险能力,让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3年,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17508万元,前三季度,共为全州2.4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781.04万元(含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844.8万元)。
进一步夯实部门间数据对接。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常态化,提升救助精准化。通过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育、工会等部门对接,信息共享,前三季度,共走访排查7624人,纳入救助保障3383人。同时,认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家庭348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防返贫监测工作成效显著。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聚焦八类重点对象全面开展大排查。重点是在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特困供养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受理过程中,同步将人员信息数据反馈至乡镇扶贫干事,同步启动低保审核和监测对象识别工作,且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由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共享。截至目前,通过预警监测,已排查走访8347户20620人,新增纳入保障范围563户1430人。
“单人保”政策切实加强。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单人保”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前三季度,共为383名困难群众实施单人保政策,发放救助金57.67万元。
乡村振兴问题反馈全面销号整改。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结合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回头看”及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及时制定相关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反馈的五项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并已销号。
下一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主动作为,创新方法,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兜底解忧。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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