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书记夏吾杰督导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精神,州委书记夏吾杰赴青海湖北岸,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地察看青海湖周边生态修复治理保护工作,现场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州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永昌陪同。
夏吾杰指出,海北占青海湖水域面积的47%、占湖岸线总长的53%,占入湖水量的85%。刚察和海晏地处青海湖北岸,生态地位极为重要,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为契机,强化生态治理、发展生态产业,在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中展现担当。
夏吾杰要求,刚察和海晏县委、县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创建要求,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一要树牢生态优先理念,紧扣“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严格落实“要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施项目,杜绝未批先建等情况发生。要加大青海湖流域海北片区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抓好环湖北岸草地生态修复、黑土滩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扎实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国土绿化工作,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二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实施“封湖育鱼”战略,持续加大普氏原羚巡护、救护工作力度,打击捕捞、拉运、储存、贩卖青海湖裸鲤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全力保护青海湖裸鲤洄游产卵、普氏原羚栖息环境,确保旗舰、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向善向好。三要大力培育发展生态产业,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强环湖北岸6处特许经营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服务“硬”实力。积极探索发展冬季徒步、冰雪运动、露营、生态研学等全季旅游项目,总结承办国际性赛事经验,继续把射箭、诗歌、徒步、观鱼等活动办好,办出水平,切实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四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压实河湖长、林草长责任,加强环湖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及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工作,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私设通道、私搭乱建、破坏草原等乱象,保护好天蓝、草绿、水清的美好生态环境。
刚察县、海晏县和州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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